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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网购骗局如何维权
聚焦“3.15” 之三
【发布日期:2012-03-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爱玲 辜建健】
    日前,深圳福田公安在我市涵江区将涉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滨押解回深,登载于南方日报题为《钓鱼网站“钓”走39部苹果手机》的文章曝光了该案件。据悉,犯罪嫌疑人郑某滨利用在网站上发布大量虚假信息,在与事主谈好价钱及转账方式后,要求事主通过物流公司邮寄货物。为取得事主信任,将自制虚假物流网站的"假快递单号"发给事主,事主误以为真,将39部苹果手机邮寄给对方,从而骗到财物。
    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以淘宝为主的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不少市民购物的主要选择。网上购物因其便捷性,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且网上商品种类繁多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但随着网上购物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一些安全隐患逐步显现,甚至要大于传统的销售模式,消费维权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事例一: 收到“提现失败”的邮件
    李先生每周都定点将支付宝上的钱转到银行卡上,而这一次,当他刚操作完所有的步骤后,突然收到了一封邮件,提醒提现失败,并附带文字与链接内容。李先生想也没多想就点了链接输入了账户与密码进行登录,然后重复操作了一次提现步骤。第二天却发现卡里的钱空了,于是致电给淘宝网查询,方知道自己上当了。据悉,网络上不乏各种形式进行诈骗钓鱼的手段,利用邮件进行钓鱼是近日发现一种新型网络骗局,骗子恶意模仿支付宝提醒付款邮件信息内容,用户如果不仔细看发件人地址,上当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此315相关部门提醒网购用户,在支付宝、淘宝发送的邮件中,发件人地址一定以alipay.com和taobao.com结尾。
       事例二:维权期过后才发现是假货
    小A在淘宝上购买了一款品牌洗面奶,外型粗看跟以前买的一样。小A也没有过多鉴别,就去给了卖家一个好评。直到一个月后,小A拿出来一用才发现,膏体和气味都不对,小A意识到自己买到了假货,但此时又已经过了维权期,于是她决定自认倒霉,自己来承担这一后果。淘宝网客服人员对此向消费者支招防骗技巧:小A错过最佳维权时间,还是有机会维权的。她可以再淘宝网帮助中心留言,留言中请提供相关会员名、订单编号、事由等信息,并且需要提供有效凭证。留言成功后,淘宝客服会在48小时内帮助核实确认具体情况。
    货品质量是网购最容易出现侵权事件的问题,对此,市工商局12315执法部门提醒消费者,购物前对商品的基本属性要有基本的了解,对有疑问的商品最好不要买。其次,在收到货物时应该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最好当面拆封对货物进行检查,如果货物存在与网上描述不符的情况,可以及时联系卖家,申请退款。
    此外,网络购物还存在卖家发货不及时、支付安全问题、退换货难、客户资料泄漏、快递不及时、包裹丢失等诸多问题,在开展侵权执法任务过程中,由于虚拟的购物环境导致执法人员查处、问询、取证难,对维权工作产生阻力,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不完善情况下,12315提醒广大网上购物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网上购物时,应当注意识别网站的合法备案标志。合法的经营性网站都应当持有证书,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购网网站主页最下方的数字证书来验证网上经营者的合法性。同时,因为网上经营者很容易篡改网上交易的商品和服务内容,这就要求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消费者应该选择比较大型的专业购物网站,要索取购物发票和保存交易协议。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在购物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面对日益风行的网上购物,12315投诉举报中心表示,职能部门在监管中应充分发挥红盾维权网络的优势,改善网上消费环境,加快网上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建立方便、快捷、实用的网上维权通道,让消费者在网上直接进行投诉、举报,经过统一的数据交换处理后,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被诉企业的有关信息,将受理案件转交给企业所在地的消保委,由其代表消费者向被诉企业求偿。再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网上投诉中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可以期待,在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浓厚的今天,新兴的网络购物方式也必将覆盖在我们的维权范围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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