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换季购物需谨慎
【发布日期:2012-03-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玲】
    眼下正值冬装换季甩卖时期,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开展“满300减60”、“全场冬装3折起”等各类优惠举措进行促销。消费者也乐得趁换季时期购买更加便宜的商品,然而不可忽略的问题是:换季商品必须等到当季使用,但那时早已超过了“三包”期限,若发现问题,为时已晚,退货无门。近日,涵东工商所便接到几起类似的投诉,但因商品超过“三包”期限,所以工商人员也只能爱莫能助。  
    涵东工商所提醒消费者,目前商场内换季打折商品很多,尤其是服装、鞋类,但购买换季打折商品时,不要仅仅凭价格就决定消费,要根据实际需要,理性购买换季商品,同时要注意商家出具的商品发票内容,如果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处理品”字样,按照规定,就不能享受“三包”售后服务。如果过了“三包”期限,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