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2-03-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杨美钦 许伯英】

  市民来电:我与妻子结婚两个月后她便离家外出,我们两年多没有联系。听说夫妻分居满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我是否可以再结婚?
  律师: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要求离婚时,首先是要到法院起诉,其次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有可能被“准予离婚”。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为了共同提高生活质量导致双方“分居”,如外出经商打工等,因此分居并不代表感情不和,更不能仅以分居的事实就认定双方的感情破裂。
  如果你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可以提供有关材料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市民来电:今年元旦我刚买了一部新车,不想,上个月车辆在正常的行驶中,被另一辆小车撞到,致使我的车辆严重损坏。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此后我将新车送到维修中心维修,花费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有朋友告诉我,车即使完全修好了,但价值也打了折扣。请问,我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修理费和赔偿新车折旧费吗?
  律师:此次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维修费用理应由其全部承担。同时虽然目前法律法规对新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折旧费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新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的贬值,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除了可以向对方主张维修费用外,还可以主张折旧费。

  市民吴先生:我准备去福州购买房子,请问能否提取公积金?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若在福州购买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提取。要求购房合同在签订日期一年之内的,可提取的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的上一个6月30日时账上的公积金余额。另一种是按揭提取。自按揭还款之日起满一年后,每年取一次一年的按揭款额,如一年的按揭款额大于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则参照公积金余额提取。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