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地面乱停车 地下成“空城”
【发布日期:2012-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日前,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称自己所居住的小区一到夜里,不仅露天车位爆满,小区主干道两边也都排起了“长龙”,甚至连消防通道也被堵住,严重影响业主出行。然而,小区的地下车库却是空空荡荡,因为开发商不愿意把车库租给业主使用。
      

记者探访:地面乱停车


  张先生居住在城东一小区,近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由于当日是周六,记者发现乱停车情况确如张先生所言,非常严重。小区的各条通道两侧都停满小车,将原本就不宽的通道堵得更加狭窄,连楼房下的消防通道也被占用,整个小区就像是个“停车场”。而且,绿化带的草坪上也停着车,由于经常受到碾压,部分草坪已经干枯。业主张先生一见记者就说,小区里有车的业主越来越多,每天晚上,车主们都为停车发愁。“早回来的,把车子停在道路两边。回来迟了根本没地方停,只能把车停在绿化带、消防通道上。 ”导致小区环境、安全都受到很大影响。
  在业主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小区的地下车库前面,只见车库的大门处,搭着一张木床。“开发商要求我们得买下车库,不然车库不租给我们使用。为了防止不买车库的业主强行把车停放在那里,他们就让人夜里在那门口值班守着,”业主肖女士对记者反映说:“地下车库一个车位售价要15万左右,我们买了房子还一直在还贷款,哪有能力买下车库?”
      

业主诉苦:只能“望库兴叹”


  记者进入非买勿停的小区地下车库,只见地下车库与地上的拥堵形成鲜明对比:地下停车场内有几百个车位,却只稀稀拉拉地停放着几辆车。据业主介绍,该小区交付使用近约4年,当初开发商把地下车库租给业主使用,每车位每月收租金100元。约在两年前,开发商就将一纸声明“地下车库只卖不租”的通知书贴至小区公告栏,从此,除了极少数的业主购买了地下车库外,大部分业主只能“望库兴叹”。”对于地下车库只卖不租,不少业主意见纷纷:这样不仅造成了现有资源的极大浪费,还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作为开发商,在业主购买了他们的楼盘以后,是否应多为业主们的利益考虑呢?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所以就导致地上车位相对紧张,而地下车库却空闲的局面。如果地下车库能投入使用,业主也不会在露天乱停车。然而开发商不答应,物业无权擅自把地下车库提供给业主使用,只能闲置。
  开发商表示,地下车库产权是他们的,他们有权只卖不租,而且如此做法也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  
      

律师说法: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针对此事,一郑姓律师分析说,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是勿庸置疑的。同时,如果开发商确实取得了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车位,包括出租、出售或赠与,但其行使所有权受一定的限制,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该律师还提醒说:“由于部分业主在购房时对地下车库及小区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权问题时常忽略,常常造成维权时的被动。业主在买房时,需要明确配套设施的归属问题。”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