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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房子交了钱 能否要求退款
【发布日期:2012-05-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路】
“去年,我以刷卡的形式向开发商交了4万元钱,并预订了套房子,现在因房价跌了,开发商却还是按原来的价格售房……”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吴清(化名)来电反映,称在交款后她没有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现其想提出退款,不知这样是否能行?
  去年吴清在市区一楼盘看中一套期房,算上层次差价,每平方米9000元。当时,吴清觉得该楼盘地理位置好,且期房的朝向结构也不错,于是她和许多购房者一样,按照开发商要求先交了一笔订购金。“开发商让我们先交10万元的订购金,但那时我身上只带着银行卡,且卡里只有4万元的存额,在征得开发商同意后,我刷卡先交了4万元钱。”吴清告诉记者,在刷卡交款后,开发商没有为她提供收款收据。“就像我平时在商场刷卡消费一样,开发商只给我一张刷卡单据,上面也没有注明是交购房订购金什么的。”
  转眼约一年过去了,吴清和开发商尚未签订购房合同。而受到新政等影响,今年我市房价大跌,大部分楼盘开盘价每平方米均在6500元左右。“我去问过了,开发商不愿意降价,还是按照每平方米9000元的价格售房,我一算,我买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与现在的时价要差20多万元。”据吴清介绍说,而且,开发商的楼盘正在建设,尚未封顶。为此,她想向开发商提出退款,可又担心对方不愿意。
  开发商表示,他们先收取一定的订购金,来确定自己的潜在客户,并根据朝向和层次差价的情况,他们以每平方米90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楼盘期房,而且这个价格是向客户公开的,都是在客户自愿的基础上收取订购金,并不存在客户欺瞒行为。现在如果客户想退款,他们双方只能进行协商。
  就此,市住建局一工作人员分析说,如果开发商已有预售许可证,那么,客户想退款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其先收取购房款的行为不对,客户有权要求对方退款。因为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开发商都不得在取得预售证前进行销售活动,不得收取带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
  同时,记者从市住建局房产科了解到,该楼盘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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