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眼睛被砸伤 赔偿成问题
【发布日期:2012-05-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路】

  “在上体育课期间,我儿子的眼睛被同学用矿泉水瓶子砸伤,经住院治疗医疗费花了近3000元。”近日,家住秀屿区笏石顶社路的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儿子眼睛被砸受伤的事已经发生一个月了,但赔偿一事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医院证明:学生左眼受到挫伤


  宋先生的儿子小宋今年15岁,为秀屿区笏石一所中学初二八班的学生。3月28日下午,该班学生在操场上进行体育运动。小宋和几个同学一起打球。“后来听孩子说,他的同班同学小潘说自己被球砸到了,所以就用手中的矿泉水瓶子砸向我孩子,结果他的眼睛被砸伤。”据宋先生介绍说,当即小宋痛得蹲在地上呻吟着,校方发现这一情况后赶紧通知小宋的母亲陈女士,当她心急火燎赶到学校时,看到儿子左眼红肿充血,其非常吃惊,于是便问校方儿子眼睛为何受伤。而当时校方表示陈女士先带孩子去医院治疗要紧,其它的事将待校方处理。
  在采访过程中,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医院疾病证明书及几张医疗收费发票,记者看到该证明书上写着“左眼钝挫伤、创伤性瞳孔肿大”等内容。宋先生告诉记者,小宋被送往秀屿区医院后,经医生诊治需要住院治疗。一星期后小宋出院,但医生说不能确定其左眼受到挫伤后,是否会留下后遗症。而且,目前小宋的瞳孔还是肿大,医生说一时无法恢复,并建议家长带小宋到其它医院治疗。
      

家长反映:孩子受伤还没得到赔偿


  于是,宋先生带着小宋来到九五医院就诊,经检查后,另一医生的说法如同一辙。“孩子眼睛被砸受伤了,不但影响了功课,而且医疗费也花了近3000元,最让我们担心的是他会因为这次受伤而留下后患,现在孩子眼睛怕光,看书久了头就发昏……”小宋的母亲陈女士对记者说,事情发生后,警方及校方都介入调查,而就赔偿一事,她和小潘的家长意见不能达成一致。
  “他们说只愿意赔偿1000元,还说是我家孩子把球先砸到小潘身上引起的,可孩子说球是飞出去的,不是他故意砸向同学的,事情是如何引起的,校园里有监控,我们想看看监控内容,但校方无法提供。”陈女士还说,事情发生已经一个月了,希望有关部门积极介入协调,让赔偿一事尽快得到解决。
     

部门说法:赔偿一事正在协调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当记者向该校初二八班的班主任了解情况时,对方称“这事我不知道,你去问保卫科。”于是,记者联系了该校保卫科负责人,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对方称“我没空”就挂了电话。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该校的陈校长。据陈校长介绍,事情发生后,校方介入调查。据了解在上体育课时,小宋和小潘两人开起玩笑,小宋用篮球去砸小潘,而小潘当时就把手中的矿泉水瓶子砸向对方,结果用力过重,致使小宋眼睛受伤,其医疗费花了数千元。在事情发生后,小宋的家长报案。同时,陈校长还说:“家长要求看监控,但学校里有监控,探头也不一定就对准事发地点。在报案后,这事由派出所处理,当然如果双方家长愿意,学校也可以介入协调。”
  小宋的眼睛为何被砸受伤,笏石派出所经办警官的说法如校方一样。另据该警官介绍,就赔偿一事,他们正在协调之中。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