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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离职 工资被扣
【发布日期:2012-04-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上个月我提出辞职老板不批,现我离开工厂,老板就以他没有批准我就走人为由,扣着我约3000元的工资不还……”近日,来自泉州的小骆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的这么一件烦心事。
    据小骆介绍,他有一手彩绘技术,今年年初应聘到华亭一工艺加工厂上班,当时他和老板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其月工资为3900元。转眼到了3月份,小骆觉得自己不适应该厂的工作环境,于是3月上旬他向工厂提出辞职,然而一直得不到批准。由于几次申请,工厂未同意其辞职,无奈之下,小骆选择了离职。
    “因为工厂老不同意我辞职,我心情很低落。”小骆说,因为工厂坚持不批准他辞职,3月中旬,他只好收拾行李准备离厂。当他要求老板结清他的工资时,对方表示其不批准小骆辞职,如果他离厂工资就将被扣除。如今,小骆还约有3000元的工资被扣着,他委托在莆田打工的亲人几次向工厂索要,但都遭到拒绝,工厂的理由是:小骆在未经工厂同意辞职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所以工资被扣。
    在采访中,曾和小骆同在该厂上班的一名员工向记者反映说,工厂为了防止员工流失,经常采取拒不批复辞职申请的做法,导致不少员工放弃领取尚未结清的工资,自离工作岗位。
    当记者与该厂厂长取得联系时,对方说:“这件事我不太清楚,我将了解一下情况。”
    就此,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一工作人员说,在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先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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