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完医药费后,这次工厂答应我提出的另外赔偿要求……”昨日,外来工王小姐来电高兴地向记者反馈这一问题。 近日,本报的《员工上班受伤 向工厂索赔遭拒》一文,报道了在荔城区一家高频厂上班的外来工王小姐,去年7月份的一天在操作机械的过程中,不慎被机械压住左手,造成左手背骨折。她先后在医院动了二次手术,工厂为她支付了全部的医药费。而在最后一次手术后,王小姐左手还一直无法紧握拳头,且有时感觉伤处有麻木感。因此,王小姐认为工厂在支付完医药费后,还应对其进行赔偿。而工厂以已为王小姐支付两次手术医药费为由,拒绝了王小姐提出的要求。 据王小姐介绍,文章见报后,她再次找到工厂老板协商。最后,老板同意除了王小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由工厂全额支付外,还再一次性支付给王小姐3000元作为赔偿金。对此处理结果,王小姐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