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电梯玩“蹦极” 吓坏业主
【发布日期:2012-05-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我坐小区的电梯上楼,哪料电梯突然下坠又迅速升顶,受巨大的震撼,我吓得都尿裤子了,右腿的伤势也更加严重。”日前,家住城北一小区的业主余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她为此向物业讨说法,然而难如愿。
电梯玩起“蹦极”
据了解,该小区于两年前交付使用,其住宅楼为高层建筑,每幢楼都装有电梯,平常电梯由物业负责管理及保养,业主每月交给物业1.2元/平方的物业费。而余女士居住在该小区5号楼7层,和许多业主一样,余女士平常上下楼都是乘坐电梯。自去年10月份开始,5号楼的这部电梯就频繁出现问题,如业主要上楼在电梯外按提示键,提示键显示的则是下楼的标志,还有电梯的开关按钮不灵等现象。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均未能彻底解决。 接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只见余女士的右腿行动不便,走路一拐一拐的。“我今年50岁,本来右腿就有点小病,心脏也不好。”在小区5号楼的电梯前,余女士向记者谈起自己乘坐电梯的“惊魂记”。去年12月份的一天上午11时许,余女士从外面办事回到小区准备上楼。在一层的电梯门口,她进去按了数字键“7”,然而到了7楼电梯却没有停下来,突然失控似的玩起“蹦极”,一下子从7楼迅速升到15楼,吓得本来心脏就不好的余女士心跳加快,还没等到她缓过神来,伴随着一阵巨响,电梯迅速往下坠,余女士的身体也失重地往下坠。 “当时,我孤助无力地靠在电梯的墙体上,冷汗直冒,吓呆了。”谈起当时的情况,余女士至今心有余悸。“随即电梯被卡在6楼,发出很大的撞击声。”由于受到撞击和惊吓,余女士尿裤子了,而且双腿直打颤抖,无法站稳。看到电梯停下来后,她用力按着开关按钮,电梯终于被打开了,余女士几乎是爬着出了电梯。“那时,我也顾不上面子,就来到小区物业保安值班室反映问题,他们看到我裤子湿漉漉的还直笑。” 据余女士介绍,事发几天后,她感到自己的右腿发痛,于是来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因受到外力影响,加重了她的腿病造成走路不稳,为此,余女士向物业讨说法,可对方置之不理。“医生说我的腿病加重需要动手术,可半年过去了,物业都说他们没有责任。”
业主战战兢兢
在采访中,5号楼的一位业主回忆说,事发当时,她听见了外面发出“轰”的剧烈撞击声,“我们还以为是地震了,可是等了半天再也没发现动静,后来才知道是电梯出现故障。” 该号楼其他几位业主也说,他们也遇到电梯突然下坠的情况,“电梯猛地下落,我们站在里面,惊得人人大声叫喊。说了多次,物业也派人来修,但是总是修不好。”业主黄女士说,他们希望物业能够加强对电梯的保养及管理,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 5号楼有80多家业主,由于楼房的楼道一片漆黑,因此低层的住户平常也乘坐电梯上下楼。“电梯常出现不正常现象,有时会突然从楼上一下失重似的坠到一楼,我们很害怕。”居住在5号楼4层的业主老陈告诉记者,前些天他从4层乘坐电梯下楼,电梯突然从4层猛地下降,好像失重一样直坠到负一楼地下室,当他战战兢兢准备出电梯时,却发现电梯门无法开启,于是强忍着疼痛用双手拼命掰着门。
物业负有管理义务
小区物业公司称,他们受业主的委托对电梯进行管理,已履行了对电梯的日常管理义务,得知余女士的事后,他们已及时派人对电梯进行检查和修理,因此,他们认为没有过错,况且余女士也无法举证自己就是因为“电梯事件”而加重了她腿部的病情。 对此,一律师分析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余女士乘坐的电梯虽属小区业主所有,但发生损害时,是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支配的。物业对小区电梯负有法定管理义务,是电梯经营利益的实际享有者。此事说明物业对电梯的维护和管理存在瑕疵。如果物业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就应赔偿余女士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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