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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欲出租停车位 业主有异议
【发布日期:2012-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原来我们在小区里停车是免费的,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停车位变得紧张了,物业通知说将对小区里的停车位进行出租。”日前,家住城东一小区的业主吴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物业在小区空地上临时划用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他们对物业将私自出租停车位的行为提出异议。
     

业主:划用车位归我们共有


  该小区交付使用已有4年,原来小区里的有车业主并不多。近两年来,随着小区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和其他业主一样,晚上吴先生驾车回小区时常为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停车位发愁。而在小区交付使用后不久,物业就在小区地面上划了停车线,供私家车停放。但是现在,小区一到夜间车辆就停得密密麻麻,没人再按划线标识停放。“划的线早就被忽略了,小区的道路上、绿地旁所有角落都停了车,能用的地方全部利用起来了,人进小区都要侧身走。”吴先生告诉记者。
  据吴先生介绍,近几年来,业主在小区里停放车辆是免费的。然而5月中旬的时候,吴先生发现物业贴出通知告知业主:小区车多位少,业主每月交纳100元的租金后,可以租到一个自己的车位,别人的车不能占用。如此不仅可以为缓解车位紧张,还便于物业管理车辆。“物业还说如果不租用车位,那么从6月份开始,业主的车只能停在小区外面,可小区公共停车位的产权属于我们业主的,物业是否可以将其出租?”吴先生说他对物业的行为提出质疑。
     

物业:出租为了缓解车位紧张


  接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调查。当时恰逢中午下班时间,记者在该小区看到,有车的业主见缝插针,不管是绿化带,还是行车路,统统都当成了停车位使用。“中午有的业主把车开出去了,一到晚上,小区内的车子更多,好像正在举办车展。”业主李女士对记者说,大多业主对物业将出租车位的行为表示不满。“那贴出来的通知也不知被谁给撕了。这停车位的地方是我们业主共有,物业怎么有权收租金呢?”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陈先生说,其实为了解决小区停车问题,物业想了不少办法。以前小区有一个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而现在这块地方也已经被“开辟”出来了,又能多停五六辆车。“小区的死角尽量拓宽,用于停车,但还是解决不了,大家对车位的需求是一直存在的,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车,为缓解车位紧张,物业准备采取出租的方式来调节,业主交过租金后,签个协议,他们的车就可停在固定的位置上。”
     

说法:若出租需业主大会通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建设中预留规划的露天停车位及之后临时规划的停车位,其产权都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那么,物业是否可以私自出租停车位呢?就此,市住建局一工作人员说,物业在小区空地上临时划用的停车位,属于公共场合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使用权。如果物业将这些车位出租给个人业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公示,取得其他业主的同意才行,否则就侵占了广大业主的权利;如果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反对,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另据了解,物业所收取属公共部分的停车位租金,扣除物业公司由此产生的管理服务成本外,归全体业主所有,专款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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