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3-1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今天上街打的,发现现在起步价是9块钱,问了司机,司机说政策改了,现在起步价就是9块钱,咨询莆田出租车起步价是多少? 
    市运输管理处:现有出租汽车起步价统一调整为3公里9元(含燃油附加费),该标准从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我处已通过短信群发的形式进行调价宣传,并督促企业通过短信提醒所有驾驶员在计价器调整期间严格执行打表收费的规定,在计价器调整过渡期间(2013年11月1日至20日),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出租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读者来电:我户口在莆田,妻子与孩子户口在外地,现想把孩子的户口移到莆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市公安局 :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据投靠父母落户把户口迁到父亲户口所在地。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父亲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读者来电:我是一家企业的合同工,享有五险一金,其小孩为独生子女,请问是否可享受独生子女政府补贴?
    市计生委: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市民来电:我想通过报社了解,享受独生子女政府补贴,应携带哪些证件与材料往哪个部门办理?
    市计生委:按照《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已婚育妇常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常住地不明确或者多处事实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三)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四)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