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的《业主不交物业费 垃圾堆积伤不起》一文,报道了因为房产证登记面积比业主所交的购房款面积少了,八二一街附近一小区一幢楼的大部分业主不愿交物业费,处于被物业弃管状态,该幢楼下垃圾成堆,绵延了两三米长。且经过雨水浸泡,部分垃圾已经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味。 昨日,记者接到该小区业主李先生来电反馈说,经过协商,该幢楼的不少业主缴纳了所欠的物业费。而物业也已把成堆的垃圾清理了,“看了报纸我们才知道,作为物业,我们提出购房款被多收,物业没有义务为我们讨回,这应该属于开发商的责任。”李先生同时还说,由于没有清理,大量垃圾散发的臭味令大家难以忍受,为了享受物业服务,且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大部分业主一样,他已缴清了物业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实地回访。只见该小区楼下的垃圾不见了,现场环境一片洁净。“我们又可以下楼散步了。”居住在一幢楼的业主吴大娘乐呵呵地对记者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