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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1工会在身边
【发布日期:2014-0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外来工,我要了解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有关职业病内容的条款?

    市总工会:《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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