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解答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农民工,我要了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怎样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市总工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读者来电:国家对哪些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市总工会:《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⑴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⑵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⑶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⑷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⑸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⑹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读者来电:我在荔城区一家工厂上班,我要咨询劳动者因岗位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市总工会:实践中,对此情形应分为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时,用人单位不能轻易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出单方面变更,只有在符合上述劳动部复函中所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才可予变更,而且用人单位须举证证明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否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没有明确规定时,用人单位享有企业用人自主权,可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适度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市民来电:原来我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为小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后回到莆田工作,因搬家导致独生子女证丢失。本人现常住地为城厢区,请问该如何补办小孩的独生子女证呢,能否直接在莆田的计生部门补办? 

    城厢区计生局:一、《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已婚育妇常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常住地不明确或者多处事实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生毁坏或者丢失的,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旧证,补办新证。
    三、您可以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户口登记的情况,带上结婚证和户口薄,到当时发放独生子女证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补办新证的手续。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