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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2-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晓露】

    读者来电:我在一家没有执照的工厂上班,上个月在上班期间受了伤,因此我要了解非法用工单位如何支付工伤赔偿?
    市总工会: 《工伤保险条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读者来电:我是一家企业的文员,我要了解有些职工刚跳槽到本企业工作,只要其累计工作超过1年,当年都可以享受年假吗?
    市总工会: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农民工,我要咨询用人单位应怎样制订规章制度?
    市总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职工劳动权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工会或劳动者讨论、协商确定;在规章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吸取职工的意见,予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实施前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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