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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农民工,我要了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总工会: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来电:我是一名职工,请问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哪些具体规定? 市总工会:根据省劳动保障厅闽劳社[2001]347号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工人退休前在干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的,按55周岁退休;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以上的按50周岁退休。
读者来电: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总工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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