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装修木工工程 工程款被欠
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工程欠款属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发布日期:2014-04-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4月23日,家住秀屿区埭头镇的老林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他承包了一家茶楼的装修木工工程,在工程完工后,该茶楼老板还欠他约一万元工程款,虽经多次催讨,但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开春后,老林承包了位于荔园路一家茶楼的装修木工工程。“当时我和茶楼老板就工程款进行了约定,吊顶一平方米30元;电槽一米45元。为了赶工程进度,我还另外雇了木工师傅一起干活。”老林对记者说,在开工后,该茶楼老板在原来约定的施工项目之外,还另外加了加工服务台、展示柜等项目,“施工的材料是由老板提供的,当时老板说另外的项目工程款也会算给我的。”
    据老林介绍,4月7日下午3时许,如平常一样,他和另一名木工师傅林某在该茶楼进行木工作业。“在施工期间,林某打开茶楼卷帘门,没想到户外广告牌的电线运压器也卷在卷帘门上,一下子运压器砸到林某的头部上。”老林说,林某头部被砸而受伤,当时,该茶楼老板表示,林某可先就医治疗,其医疗费将给予报销。“半个月过去了,林某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医疗费已经花了近千元,但茶楼老板一分钱都没有拿给他。”
    在施工期间,该茶楼老板曾付给老林工程款1.4万元。转眼到了4月18日,老林所承包的工程已完工,他和另外的木工师傅都离开了该茶楼。而在离开之前,他要求茶楼老板与他结清工程款。“我还有1万元工程款没有拿到手,当时老板说过两天就给我。两天后,我到店里去找他,他不在,打电话给他又说过两天给我。”老林对记者说,就这样他多次催讨,但该茶楼老板总是称“过两天给”,这让他非常郁闷:“不知道过两天到底是哪一天?我雇的木工师傅也要求我付给他们工钱呢,所以我心里特别着急。”
    当记者与该茶楼老板取得联系时,对方说:“他的(老林)木工活没做完,而且也不交接,我们怎么会给他钱呢?他可以来现场把活收尾完,我们不会少他一分钱,否则我们一分钱也不会给他的。而我们打电话让他过来收尾,他不来我们有什么办法?作为投资者,我们不会差那点钱。”至于谈到医疗费赔偿一事,该茶楼老板口气也非常生硬:“受伤是关我们的事我们会赔偿,不关我们的事我们不会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记者电话采访了该茶楼老板后,老林来电向记者反映说:“茶楼老板刚才打电话来威胁我,我要是把事闹大了,他将对我不利。”
    就此,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郑明金律师表示,工程欠款属民事纠纷,如果与茶楼老板协商无果,老林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从而进行维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