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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晓露】

    读者来电: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我要了解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市总工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读者来电: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总工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来电:我想通过报社了解,如何约定派遣期限?
    市总工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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