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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打的要打表 竟遭司机赶下车》后续报道:市交通局:对的士司机作出处罚
【发布日期:2014-04-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经过调查,交通局对闽BT7657的士司机作出了处罚。”昨日上午,市民胡先生来电向本报反馈这一情况。
    4月10日,本报的《乘客打的要打表 竟遭司机赶下车》一文,报道了近日胡先生和朋友在福厦路洞湖口一车行路口拦了一辆的士,准备返回市区。在登上的士后,胡先生说他们的目的地是市区东方大酒店,并要求的士司机打表收费。而该司机称要按上车人数收费,且每人车费为15元。对此,胡先提出异议,没想到竟遭司机赶下车。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局了解到,的士司机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据该局一工作人员介绍说,“出租车司机一年服务质量考核总分是20分,这次闽BT7657的士司机被扣了5分,且罚款50元。如果的士司机一年被扣分4次,那么其出租车经营权将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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