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占领”人行道
城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警告罚款
【发布日期:2014-08-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经常有农用车开到这儿倒垃圾,所以这块地就垃圾成山了。”近日,家住霞林路的严女士向本报反映,位于这条路旁的一块宽大空地,几乎被建筑垃圾占领,给沿线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影响。 8月13日上午,记者驱车从城港大道驶入霞林路,行驶不到100米,就看到道路一侧有块约四五百平方米的空地,到处堆积着建筑垃圾,绵延数十米,“场面”蔚为壮观:砖块、水泥、石灰、沙料等各种各样的建筑材料堆成一个小山包;一袋袋水泥袋装的瓷砖、木屑等装修废料在外围围成一个圈。风一吹,尘沙扑面而来。同时,记者在现场看到,空地旁的部分人行道已被建筑垃圾占领,有的垃圾看上去已堆放了很长时间,上面还长满了杂草。 “这块空地几乎全被建筑垃圾占领了,如果不及时处理,整条地将变成垃圾场!”附近的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这个垃圾堆存在有半年多了,一直没人管,“看到这儿成了垃圾带,有个别清洁工也往这儿倒生活垃圾,而且还就地焚烧,产生的烟雾让我们不敢打开窗户。” 路过的居民陈大娘对记者说,天气很热,夹杂在建筑垃圾中的生活垃圾臭味熏天,被风一刮满地都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此事,“每次路过这儿,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垃圾场,大风一吹,尘土满天,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垃圾都是半夜被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倒在路边的。其实,在黄石镇和华亭镇都已建立了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为城市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提供了设施保障。但是有人为了逃避交费,半夜三更把建筑垃圾倒在了路边的这块空地上。由于没有人来管,倒的人就越来越多了,垃圾几乎每天都在增加。 就此,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谁产生,谁负责处理”和“统一管理,资源利用”的原则。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工程开工7日前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申报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名称和运输资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等资料,取得《处置证》后方可进行处置。 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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