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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1工会在身边
【发布日期:2014-08-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农民工,在一家工厂工作了4年,这次因病回家治疗了一个月,工厂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工厂这种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
    市总工会: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2条中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中规定了职工的医疗期:具体规定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同时,第五条还规定了,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从以上相关规定看出,工厂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有关规定。

 
    市民来电:我想在市区开一家化妆品店,咨询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哪些材料?
    市工商局:办理化妆品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请到辖区工商所办理,并需要提交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及一寸照片、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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