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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企业跟我签订了两年的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但试用期刚过两个月企业就提出辞退我,说是因为经济裁员,但是公司目前还在招聘其他岗位的人,并且说我在试用期内,不给我经济补偿,这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市总工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否则可能涉嫌违法解除。
    劳动者若不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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