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加层建筑影响采光 相邻民房突变“阴影房”
游洋镇镇长:目前镇、村本着营造和谐农村、构筑睦邻关系的原则,对双方的纠纷继续进行调解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李金春】
近段时间,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仙游县游洋镇金石村的村民反映,称该村村民徐培元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就擅自加层建房,结果影响周边民房的采光,造成邻居的住宅成了“阴影房”,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打击“两违”现象,让违章建房行为勿成为邻里纠纷的“定时炸弹”。23日,记者接到村民举报后前往采访。
昔日“阳光房”,如今变成了“阴影房”
在游洋镇金石村南溪下厝自然村,记者看到村民徐建兴、徐建志兄弟俩合建的一幢4层楼高的民房,已被周围新建的民房包围着,几幢民房之间间距都在2、3米之间,其中一幢民房已铺好模板,准备盖第四层楼,而该楼房几乎“揽走”照射在徐建兴家的阳光。记者发现,早上10点多,太阳照射整个村庄,但徐建兴兄弟的这幢民房却未有阳光照射,有的只是周围民房被阳光照射而投下的“阴影”。徐建兴告诉记者,他家房子原来采光条件好,视野开阔。可去年同村村民徐培元将旧房子翻建,再扩大占地面积,他家房子的采光就大受影响。他说,当时徐培元欲翻建房子,他就要求按旧房的面积翻建,可徐培元就是不肯,后来双方经相关部门调解协商,2013年8月,徐培元承诺扩建民房时只盖三层楼房,并且在他的民房西侧留一条1.75米宽的通道,这既给徐建兴房子留出采光的空间,又能当做出入通道。想不到如今徐培元建了3层的楼房后,今年未经审批,就私下再铺模板准备建第四层楼房,而若对方建起四层楼,将严重侵犯他家房子的采光权,日后他一家人得住在“暗无天日”的房子内。为此,徐建兴多次向徐培元交涉,均未果,双方还因此发生纠纷,徐建兴哥哥徐建志也因此被打伤,于是他多次上访要求相关部门打击这种非法违章建设行为,但相关部门至今迟迟不见处理。
是否侵占村道建房,村干部称难取证
徐建兴说,徐培元所建房子占地面积近120平方米,而他原来的房子面积才几十平方米,扩大了2倍多的面积,这些扩建的土地面积有一部分是从其他村民手中购买的,有的则是侵占村里一条村道的部分面积。而当初调解时,村里不允许占用村道建房。今年75岁村民徐金煌也向记者证实,徐培元建房时确实是占用村道一点面积,为此村民们多次向徐培元交涉,要求退还占用村道的面积。 那么,徐培元建房是否经过审批?在记者采访时,徐培元自称建房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但却无法提供关证明。徐培元说,他建的房子占地面积达119平方米。他否认了要在自家房子的西侧留1.75米宽的采光通道的说法,他说,当时与徐建兴兄弟协调时,初步方案是让他建三坎店面大的房子,留一坎店面给徐建兴家当采光、出入通道,后来徐建兴兄弟不肯,所以初步方案没有达成。西侧1.75米的土地面积也就没有购买,所以,徐建兴兄弟要想建采光通道,自己去与同村村民商量,不关他的事。至于他家所建的房子,并没有占用村道面积。徐培元的说法,同样也得到70岁同村村民徐锦林证实,徐锦林告诉记者,由于许多村民都在建民房,村里的原有村道被杂物覆盖,现在无法看到村道的痕迹,但他对村道比较熟悉,证实徐培元建房并没有占用村道面积。 对此,该村村民主任徐元振也表示,由于村道路面被杂土覆盖,对徐培元家建房是否占用村道,村干部也无法作出准确的结论,但双方矛盾纠纷主要是采光问题,所以村干部一直对该问题进行调解。
游洋镇政府:该房子加层须审批,协商不成将强制拆除
那么,徐培元建房是否经过审批?记者走访了游洋镇政府。游洋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接受记者采访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本报作出反馈。 记者从游洋镇政府反馈的关于仙游县游洋镇金石村南溪徐培元房屋情况说明了解到,游洋镇金石村南溪村民徐培元房屋与同村村民徐玉春合建于1983年,徐建志与徐建兴房屋建于2011年,徐培元与徐玉春旧房因去年受地震影响,旧房出现明显裂痕;当时在家的徐玉春向镇地震普查队提出翻建申请,镇、村干部下乡普查受灾情况,发现该房实属危房,按要求应马上拆除重建,于2013年9月13日签定了危房拆除重建保证书,但因旧房属于两家合建,徐玉春动员在福州的徐培元一起回来翻建。 徐培元危房拆除后,在欲重建期间徐建志、徐建兴兄弟出面交涉,说距离近影响采光,被徐建志、徐建兴阻拦;镇、村干部及时介入协调,于2013年10月23日,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都签字了;因地震的特殊情况,按县政府的要求,地震重建户需在春节前完成地基及第一层建设,故游洋镇223户受灾户,先建后审批。 2014年4月,徐培元弟弟徐国亮因旧房无法居住,提出申请,欲在徐培元三层楼上搭建一层当住宅,镇政府审核后认为这能充分利用土地,可以考虑,但必须要求其与徐建志兄弟协商好后才可以建筑,因徐建志兄弟担心影响采光,不予答应;2014年9月23日,徐建兴兄弟反映,徐培元家正在建第四层,游洋镇国土及村两委干部到场阻止,要求按正常程序完成后再建,同时要求当事双方及时化解纠纷。2014年10月15日,徐建志反映徐培元又在抢建,镇国土所及时赶到现场制止,并开具《强制执行通知书》。2014年10月25日,郑小舵镇长、国土所吴余杰、张群组织徐培元儿子徐洪齐、徐建志、徐建兴等进行再次调解,因双方意见差距过大,调解失败。 昨日,游洋镇镇长郑小舵再次联系记者表示,远亲不如近邻,徐培元与徐建兴兄弟建房纠纷主要是采光问题,如果徐培元家西侧留有采光通道,镇政府考虑给予批准建第四层楼房,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镇里也将考虑给予拆除徐培元第四层建筑物。目前镇、村本着营造和谐农村、构筑睦邻关系的原则,对双方的纠纷继续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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