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所求职不成,介绍费能否退还?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一农民工来电求助,反映自己到职业介绍所求职,可近两个月了,工作没有找到,被收走的介绍费也不退还。 家住仙游县社硎乡卓林村的农民工林春树,现年68岁。今年10月底,林春树到仙游城关谋生,因没有一技之长,一时找不到工作,于是他走进仙游胜意介绍所寻求帮助,当时介绍所要收150元的中介费,林春树一时无法拿出150元,最后只好先交了100元介绍费。介绍所表示,如果找不到工作就退还介绍费。当时他跟介绍所明确表示,自己想应聘当门卫或到工地看场子,也可以到工厂当保安,可自登记以来,介绍所介绍他三次到用人单位应聘,均因各种原因没有成功。近日,迫于生计的林春树自己找到了一家看场地的活,于是他要求介绍所按约定退还中介费,可他多次向介绍所交涉退费一事,介绍所一直不愿退还中介费。 林春树说,100元钱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可职业介绍所介绍工作没有成功,却赖着不退中介费,这不是黑了农民工的钱吗?他认为职业介绍所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不知自己该如何维权。那么职业介绍所对此又是如何解释呢?记者走访了仙游胜意介绍所,据该所负责人叶鹏飞介绍,自收了林春树的中介费100元后,职业介绍所就积极为林春树联系相关用人单位,第一次介绍到工地当门卫,第二次介绍到企业从事修剪园艺工作,第三次是给工厂当保卫,第一次、第三次是用人单位没有录用,可第二次用人单位同意录用,而且月工资是2000多元,但林春树主动放弃应聘,所以算是介绍工作成功,按规定,职业介绍成功后介绍费不能退还,这些费用用于租房及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但考虑到林春树经济困难,介绍所向林春树承诺,今后林春树若想再找工作,介绍所同意给予帮忙,并免收相关费用。 那么职业介绍没有成功,职业介绍所不退还费用是否合法?记者走访了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就业股负责人吴国伟表示,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所求职,如果介绍所不收相关费用,介绍求职者成功求职,则介绍所可获国家补助。但介绍所若是有偿服务,则不能享受国家补助,所收中介费按物价规定收取。至于职业介绍没有成功,则要根据双方约定,如果求职者要求介绍自己喜爱或能胜任的职业,而职业介绍所没有按介绍求职者要求的工种,而是安排其他工种,既使用人单位同意招聘,可最后因求职者原因没有成功应聘,也不算求职成功,那么职业介绍所应该退还相关费用。在吴国伟的现场释法下,叶鹏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退还中介费。最后林春树考虑到职业介绍所生存不易,同意退还一半费用,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