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5-0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我是涵江区白塘镇双福村人,我要咨询我们这儿何时才能审批居民旧房翻建?

    涵江区白塘镇:白塘镇全境均属城市规划区,规划区内村民自建房管理严格。目前我区平原乡镇尚未开放允许民房翻建,什么时候出台政策允许村民翻建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白塘镇全境均属城市规划区,规划区内村民自建房管理严格。目前我区平原乡镇尚未开放允许民房翻建,如有翻建政策出台,将在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公告。

    市民来电:我的户口在城厢区,而今年年初我应聘到一家企业上班,现应个人原因离职,想将养老保险和医保转回城厢区,按灵活就业形式续交,请问要提供哪些材料?

    城厢区人社局:根据莆人社【2014】358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其户籍所在地确定医保参保管理属地。参保登记时须提供:①解除劳动关系或辞职、辞退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彩色白底一寸照片1张;所以你可凭以上文件要求须提供的材料于2015年元月4日之后来城厢医保中心办理。 

    市民来电:请问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是否需要报批,手续如何办理?

    市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必须纳入国土、规划、建设部门的管理,没有办理审批,就不能建设。如果无批建设,就是属于乱滥建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制止。
    宗教活动场所在本场所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必须经过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属于没有改变功能和布局的,由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批复;属于改变功能和布局的,经县区同意后,报上级宗教事务部门批复。经宗教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宗教活动场所向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如果宗教活动场所涉及到文物和凤景名胜区的,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征求文物和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果相关部门意见认为不可行的,就不能给予批复,无法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宗教活动场所的危房翻建,宗教活动场所应申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危房监定,监定为D级的(严重),应立即停止宗教聚会活动,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危房翻建。

    市民来电:请问注册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市工商局: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办结。

    读者来电:因为没有在莆田上班,我要了解一下2013年考过的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现在还能拿吗?需要哪些资料?

    市财政局:领取初级职称证书提供身份证或准考证即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