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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我妻子是独生女,我们夫妻都是公务人员,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胎的政策。但是目前我们只准备生育一胎,准备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办理独生子女证后,以后还能不能申请生育二胎呢?
       市计生委: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从批准之日起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故依你所反映的情况,在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可以申请再生育,但要收回你所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
  
       市民来电:2015年教师证考试(幼儿园)是福建省组织的,还是全国统一考试的?
       市教育局:2015年1月起,凡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免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仍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

       市民来电:我是农村户口,已交了十二年的职工养老保险,现在不在公司上班了,请问能不能自己交职工养老保险?
       市人社局: 我省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员离职后,如果是在城镇居住地从事城镇个体经营的,可以先到经营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城镇体工商户登记参保,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登记,然后按规定向地税机关申报缴费;如果是在城镇居住地从事灵活就业并持有《居住证》的,可以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登记,然后向居住地地税机关申报缴费;如果尚未取得《居住证》,则可以先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取得《居住证》或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时,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

    黄女士来电:我的电瓶车停在小区里,没有停在指定的小区停车棚,后来车丢了。我想问一下物业保安有没有责任,我能否找保安索赔?
      律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看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如果存在,物业就该承担责任;如果不存在,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假使要索赔,业主也应向由物业公司索赔,而不是向保安个人索赔。

    市民王女士来电:我的弟媳妇去年不幸因病去世,她还有几个兄弟姐妹,父母健在。请问她去世后,我的弟弟对女方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律师:女婿与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女儿去世后,因女儿与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女婿与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女婿没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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