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路集福小区路段收费员不按规定多收停车费
镇海街道办:车主可记下对方的姓名或上班时间段等证据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
【发布日期:2015-03-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周晓露】

(背着双手站在路旁的这位妇女便是梅园路集福小区路段停车收费管理员。)
近日,市民宋先生在梅园路集福小区路段停车不到一小时,就被收了5元的停车费。而他发现,设在路旁的收费公示牌上,明明写着“车辆临时停放1小时以内收费3元”。
市民反映:不按公示标准收费
据宋先生介绍说,近日上午,他驾车带着妻子准备前往城北市场购物。在梅园路集福小区路段停车时,一名负责收费的管理员上前向他收了5元的停车费。而在此收费之前,宋先生已发现路旁的停车泊位收费公示牌上所写的收费标准。不过,宋先生当时认为管理员可能是先预收,到时其来取车时,如果停车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对方会把钱找给他的。 约半小时后,宋先生和妻子从市场出来。而在驾车准备离开时,管理员并没有把多收的两元钱找给他。“我妻子当时提出来为什么不找钱,但管理员没有理睬,眼下春节刚过,我们也不想为了2元钱和对方理论。不过,如此不按规定收费,的确不行!”
记者探访:多收费还拒开发票
3月1日中午1:30分左右,记者驾车来到梅园路集福小区路段。在记者下车时,并未看到有人上前收取停车费。而20分钟后,记者从集福小区出来上车时,只见一戴着花布斗笠、胸前挂着工作牌的妇女急匆匆赶上前收费。“5元!”该妇女说道。“我在这儿停车前后不到半小时,你怎么能收5元呢?”记者问她。“这儿就是这样收费的!”对方口气生硬。 当记者要求她出具正式发票并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投诉其乱收费行为时,对方嚷开了:“不交5元就算了,还投诉什么呢?” 最后,该妇女收了记者3元的停车费。可没想到,她拒绝出具正式发票并一脸不高兴:“就收你3元,还要发票干吗?我撕下就麻烦……”看到记者在现场拍照,对方骂骂咧咧跑开了。 在采访中,附近一商家对记者说,每次有车主在该路段停车,收费管理员都会向车主一次性收取5元钱。对此,对方解释称,有的车主停车超过一小时,但不愿意按收费标准交费,所以就先一次性收五元,如果所停的车在一个小时内离开,将找回车主2元钱。“可是有时候明明车主在此停车不到一小时,管理员也不会找钱的,这种乱收费行为影响不好,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
部门:1小时以内收费3元
据了解,该路段停车收费管理权限已下放至镇海街道。就此,镇海街道办表示,该路段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执行,要是管理员不按规定收费,车主可记下对方的姓名或上班时间段等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 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市区10条主干道停车泊位均按计时收费方式执行,收费时段为日间7:30 分起(含)至夜间21:30分(含),并按主干道和次干道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如小型客货车(9人以下含9人或2.0吨以下含2.0吨),其在主干道停放的收费标准为:车辆临时停放1个小时以内收费3元,此后停放每超过30分钟加收3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以此类推。同一辆车停放24小时以内(含免费 停放时段)最高收费为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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