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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北路部分商铺业主很“霸道” 用铁链栏杆圈占人行道当“停车位”
【发布日期:2015-06-0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随着我市私家车的急剧增加,停车难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日前,市民老张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位于胜利北路几坎商铺前的人行道,被人围起铁链成了“专用车位”,行人路过时不小心就容易被绊倒。
  随后,记者来到胜利北路,只见位于商铺前的人行道上铺着砖块,上面还划有一排停车位。在临近街道的一侧,赫然竖着一些红白相间的栏杆,各根栏杆之间都有一条铁链连接着。当时是晚上9时许,街道旁早已经停满了车辆,很难找到车位了,只有那一排上了铁链的 “专用车位”空荡荡的。
  “这条人行道属于公共资源且周围有居民住宅区,每天有不少人从这儿经过,现在上面拉了铁链、固定了栏杆,给行人出行带来很大不便。” 附近一居民对记者说,这些“专用车位”是前几天才“设立”的,“铁链、栏杆是沿街的商户设置的,他们圈占人行道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客户停车,希望有关部门拆除这些障碍物。”
  在采访中,路过的几名行人也对这种拉铁链霸占公共资源的行为表示不满。同时,还有行人提出疑惑:“人行道是供人通行的,请问在人行道上能否设置停车泊位?”
  就此,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人行道较宽的建筑红线外部分(≥8米宽),在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设置临时停车处(泊位);宾馆、酒楼、饭店、商场等停车需求矛盾突出、周边交通流量高且公共停车场不足的道路,在确保畅通、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交通实际情况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处(点),但不得占用盲道停车。
  另据了解,在人行道宽度达不到8米,又确需设置临时停车位的,在不影响行人交通安全情况下,在非机动车道上设少量临时停车泊位;服务半径200米以内有公共停车场(库)且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原则上不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另外,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点)或私自设置停车标志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截止发稿前,记者获悉,设置在这些商铺前的障碍物已被有关部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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