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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是城厢区人,请问公租房供应哪些对象?如何申请? 城厢区住建局:公租房供应的对象的家庭年收入应低于12万元(含),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4万元(即家庭年收入标准2倍)的以下几类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具有城厢常住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米(含)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厢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且有支付租金能力的本地务工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等。
市民来电:我想去日本,急着办护照,但身份证丢了,请问用户口本可以办理护照吗?在哪里办理签证? 市公安局:可以用户口本办理护照。签证需要您到日本驻中国使领馆申请办理。
市民来电:如果个人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请问可否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根据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房屋租赁月营业额小于5000元,可以免征营业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房屋租赁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房屋出租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的,可将租金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对2014年10月1日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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