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5-06-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有一处原莆田县的集资房,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现需办理土地使用证,到哪里查档案。

    市档案局:可以到莆田市档案局查阅莆田市政府有关土地使用批复的文件。

    市民来电: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如何确定分期纳税计划?

    市地税局:一是制订分期纳税计划。个人的此类行为需分期纳税的,在综合考虑自身资金状况、被投资企业发展前景、投资回报预期等因素后,可自行合理制订分期缴税计划,前往税务机关备案。二是确定分期纳税的税额。新政针对的是确有纳税困难的,因此对于投资取得有现金的,需先将现金收入优先用于缴纳未缴清的税款,仍有税款未结清的,再对剩余部分分期缴纳。三是确定分期纳税的期限。新政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对在此之前发生该应税行为但未进行税收处理且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期限内分期缴纳应纳税款。如2014年发生的投资行为,最长可用4年延期,2013年的可用3年,以此类推。


    市民来电: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参保人员户口迁移的如何处理?

    市人社局: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地区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资金随同转移。如果是本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持居住证在异地参保,在达龄时再确定待遇领取地并进行参保关系与基金转移,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市民来电:本人在市区无房产,因工作需要,现在市区租房子。现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租提取需提供本市辖区的无房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A4复印件一份,原件以供验证)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