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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停放指定车场 停车费该谁买单?
律师:因查封扣押发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发布日期:2015-07-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辆小车被警方查扣,并且停放在警方指定的停车场内。十几天后,车主凭着放车单前往停车场提车,则被告知除了交一天20元的停车费外,还让他交400元的拖车费。而车主对停车场如此收费提出质疑时,对方竟称其若不按他们要求交费便不能提车。

     

 车主:不能缴费得不明不白

 

    日前,来自三明的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烦心事。记者接诉后展开调查。据池先生介绍,7月3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他驾驶一辆别克小车途经黄石工业园区东井南街时,与一辆二轮男式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车左侧前后门受损,但是车辆仍可以正常行驶。在警方赶到现场勘查后,车辆被查扣,同时警方通知了他们所指定的停车场,由停车场人员把小车开往场内。而该停车场距离事发地点约有七八百米。
    7月21日,这起交通事故处理后,池先生拿着放车单前往该停车场提车。停车场工作人员提出:其应交上780元的费用,其中400元是拖车费,另外380元是停车费,因为池先生的小车在场内停放了19天,一天的停车费是20元。“那天发生交通事故后,我的车子还可以正常行驶,而且也没有看到停车场有用拖车工具来拖车,为什么会产生拖车费400元呢?另外,停车费能不能收,我也得弄清楚一下。”池先生表示说,自己不能缴费得不明不白,停车场工作人员则坚称只有交费后,他才能提车。
 
      

 

 停车场:是按物价局规定收费的


      
    针对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该停车场。一名男子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有动用拖车的收400元;没有的收200元。我们也是接到交警通知后把车开进车场,不然车子会跑进我们车场吗?小车停放一天按20元收费,而且都是按物价局规定收费的。”
    “原来车场说要收400元的拖车费,现说不拖车就收200元。这事发地点与停车场仅有七八百米的路程,车场人员来开一下车就要收200元,这也太不合理了。”对该停车场的说法,池先生表示不满意。他说因为想早点把小车提出来,便于出行。可不交该停车场所谓的“按规定收费”,对方不让提车。无奈之下,他准备先交费用,然后凭着停车场出具的票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7月22日上午,当池先生准备向该车场交费并要求开具收费票据时,对方则表示他们收了380元的停车费也不能开具票据,而另外200元的收费可以开具票据。池先生更加质疑停车场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因此当时并没有交费,对方也就不让他把车子开走。

    

   律师:车主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那么,池先生究竟是否应支付该停车场所要求的费用呢?一郑姓律师说,池先生不需要支付这些费用。因为依据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同时,郑律师还说,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仍然可以行驶,而执法机关需要扣留车辆进行检测、鉴定的,那么停放在指定停车内的费用由执法机关承担;若事故发生后,车辆损坏无法行驶,车主也在现场,执法机关又无需扣留车辆的,那么拖车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随后,在记者的建议下,池先生向警方反映此事。
    7月22日下午,池先生来电反馈称:“我到交警那儿反映后,他们立即打电话给停车场,监督对方不得乱收费。停车场所规定的那些收费全部没收,我也已经把车子开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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