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工会在身边
【发布日期:2015-09-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老板拖欠了两个月工资还不发,每次都说没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市总工会: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如单位拖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属违法行为,你可直接向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