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身边
【发布日期:2015-09-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2014年我因病请假一个月半,2015年,单位不给我发放2014年应休未休年休假的报酬,请问单位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市总工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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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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