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解答
【发布日期:2015-11-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国庆期间,公司把我们法定休息时间缩短为一天,然后又把另外两天调到平常的休息时间,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市总工会:1、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国庆节1、2、2日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此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不能调休,确有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之规定,国庆节1、2、3日上班的,应当按工资的百分三百计算劳动报酬,而公司进行调休做法违法。


    市民来电宁海新桥已建成,何时能与旧涵黄路相接?

    荔城区交通局: 目前,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的近期接线工程(临时工程)施工单位已组织进场,待黄石镇完成拆迁,净地交付后即可动工,预计2016年6月建成通车。届时宁海新桥可经由近期接线工程实现南北贯通,成为连接涵江区和荔城区、秀屿区的主要通道。下一步根据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永久工程)征地拆迁进展情况,尽快安排连接线工程动工建设,早日解决涵江到莆田火车站、黄石、秀屿沿海地区的交通问题。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