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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1-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晓露】

     读者来电:我是一名外来工,上周我与车间主任发生争执,当时我非常生气就离开了公司,结果被记了一天旷工。近日,车间主任说我无故旷工被公司辞退了,让我赶紧办离职手续。请问:公司能因为旷工一天就辞退我吗?
    市总工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你本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你所述的旷工一天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赖于用人单位向你下发的、并且您已签收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中无“旷工一天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相关规定,那么你所在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市民来电我的户口在涵江区农村,现因婚嫁打算迁入夫家户口所在地荔城区镇海办。而我原来交的是新农合,如果转为居民户口,是否可以办理居民医保呢?
    荔城区人社局: 具有我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不包括离退休以及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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