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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原籍在湄洲岛,前几年户口迁往外地,现本人户口能不能迁回湄洲岛呢?

    公安机关:根据闽公综【2014】311号《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定(试行)》及莆公综【2009】306号、莆公综【2010】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门牌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关系证明、迁移原因等材料。所以仅根据您所提供信息,无法判明您是否能迁回。详情请咨询湄洲派出所户籍室电话5092005。

    市民来电我是荔城区北高人,请问农村兄弟分家,土地证要如何变更呢?

    荔城区国土分局:请提供原土地证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向北高国土资源所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594-5205920。

    市民来电我居住在涵江区武夷嘉园,户口由于房产证还未办出来未迁移,那么,我小孩应上哪个公立幼儿园呢? 
 涵江区教育局 :  关于市民提出的“幼儿园划片哪所学校”问题,我局相关股室答复如下: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划片入学。请在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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