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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读者来电:我父亲在一家工厂打工,10多天前在工作中,其左手被机械压成骨折,但是我父亲和这家工厂没有签订合同,请问能否认定为工伤?
    市总工会: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你父亲虽未与这家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已与这家工厂形成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可以向其索赔。

 

    市民来电:我前几年在外地上班,交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来没有上班并停止参保。 请问,现我要如何才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市人社局: 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凭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到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即可,原参加的企业社保暂保留,请保管好原来的缴费凭证。具体可在咨询莆田市城乡居民保险中心,联系电话:0594-2699292。


 
    市民来电:我买的期房位于荔城区拱辰办,2017年才能交房,现我手上有购房合同,首付正式发票,备案合同,请问能申请迁移户口吗?
    公安机关: 不能迁移,商品房只有在实际交房入住后,才能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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