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通道上搭建 影响邻里通行
截至发稿前,搭建方称将于近日自行拆除通道上的卫生间,恢复通道畅通
【发布日期:2016-03-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一排房屋前的通道原来是相互贯通的,而且,这条通道是几户人家出行的公共道路。可有人擅自在通道上搭建房子,影响了邻里出行,同时也侵犯了邻里的通风及采光权。日前,家住拱辰街道南郊社区的小林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问题。
  据小林介绍,他家的一处房屋位于下店路旁边,其与其他两户邻居的房屋并排而建。在这排房屋前面有一条宽约一米多的通道。这条通道原本前后是贯通的,即左邻右舍平常可以自由出入于这条通道。而近一两年来,小林不在莆田生活,直到今年春节前夕才返回家乡。之后,他发现通道上已盖起了一座小房屋,使得原本畅通无阻的通道成了“断头路”。“也就是我家楼梯口旁的通道已被小房屋占据,影响了我们平常正常出行,而且,这房屋一建,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我家的通风和采光。”小林说,为此,他向邻居提出异议,并要求恢复通道原状。但至今这小房屋还是存在,于是,他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问题能得到解决。
  3月18日上午,在小林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下店路,只见一排房屋位于荔枝林景观带附近,环境清静幽雅而这排住房前的确是一条通道。同时记者看到,在这排房屋中有几间被装修成酒吧,在与小林家楼道口相邻的通道上,已经建起了一座小房屋作为酒吧的卫生间,原本前后相互贯通的通道被一截为二。“原来,我们可以从这儿直接走向景观带散步,现在通道受阻只得绕行。”小林对记者说,这条通道是一条公共道路,而一年多前,一户邻居把自家的房屋租给别人经营酒吧,“等到我发现时,通道上已建起了卫生间。”
  由于白天酒吧没有营业,记者在其门口喊了几声,结果都没有人应答。
  针对此事,一郑姓律师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就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下店路旁一酒吧在公共过道违章搭建的问题,于3月11日录入系统平台,约3月30日执法。”
  截至发稿前,记者获悉,小林和酒吧方经过沟通,对方表示将于近日自行拆除通道上的卫生间,恢复通道通畅。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