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笏石爱民西路一商家高音喇叭叫卖扰民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我们住房下面的商家,每天上午九点钟左右就打开了音响,用大喇叭播放着商品促销信息。中午停止一段时间,到了下午两点之后又开始折腾了,吵得我们在家连电视都看不了。”前不久,家住秀屿区笏石爱民西路一小区的郑女士向本报反映,该小区住宅楼下的商家用喇叭扩音促销,噪音扰民,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日前上午10时许,记者还未走到该商店门前,在上百米外就能听到喇叭不断发出促销宣传声,十分嘈杂。该小区居民胡大娘说,这家商店几乎每天都在用高音喇叭进行促销,音量特别大,“我们在家就像浸泡在噪音中一样,想清静一下都难。”胡大娘认为,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但商店位于居民住宅楼下,应该尽量避免噪声扰民,考虑到别人的利益。 “真是烦死人了,平时能忍就忍了,好不容易在家过个周末,想好好休息却被这刺耳的喇叭声吵得很烦。”投诉人郑女士告诉记者,周围许多住户对此表示气愤,但也无可奈何,他们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商家促销产生的噪音。 记者随机询问了商家得知,他们之所以选择用喇叭播放促销信息,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上门。那么,这种促销方式真的合消费者心意吗?市民邹小姐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商家用大喇叭播放促销信息,别说是附近的居民,就是路过的行人都觉得不堪其扰。”邹小姐表示,比起嘈杂的购物环境,她更愿意在清净优雅的环境中边浏览边选购。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另外,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在警告后不改正的,警方可进行罚款。 针对此事,警方回复:“接到反映后,警方对该商家进行约谈,要求在播放广告宣传的过程中,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商家对公安机关的约谈表示接受,并表示今后要控制音量,不发生扰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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