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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3-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
  我在莆田老家农村参加了新农合,在福州一民营妇产医院生小孩,请问在莆田我可以报销医药费吗?报销时间有限制吗?
  市卫计委:
  经核实, 该妇产医院为一家市外民营医疗机构。按照《福建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并与统筹地区签订定点服务协议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由于市外的民营医疗机构未向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且未签订新农合服务协议,因此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如您还有其它异议,请咨询莆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83815。
  市民来电:
  我是一名教师,我要咨询,教师享有寒暑假,我在怀孕前后可享受哪些假期及是否带薪休假?
  市卫计委:
  省人大常务委员会2016年2月19日公布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因此您可以享受产假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有关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与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
  市民来电:
  早期我与妻子办的结婚证有一些内容是错的,因为买房需要,现想重新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男女双方近期合影的大2寸照片3张;3、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另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若您仍有未解事项可电话咨询市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263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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