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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是荔城区人,在秀屿区买商品房可否享受政府补贴?
  秀屿区住建局:根据秀屿区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除购买别墅外,凡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含商品住房、商业和办公用房,其销售相关税收不在秀屿区缴纳的除外)。2015年11日11日-2016年3月25日按莆秀政[2015]194号文件执行。2016年3月26日-2016年12月31日在辖区内均可享受300元/㎡补贴。荔城区户籍内也可享受。详情可拨打秀屿区住建局电话0594-5088778了解。
  市民来电:《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哪几种特殊情形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市卫计委:有五种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第(四)项规定。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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