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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 我和我老公结婚9年了,当年只是按农村习俗摆酒席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我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请问法院会如何处理? 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作以下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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