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热线帮您问
【发布日期:2016-1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和妻子以前办理的结婚证内容有些错了,现想重新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市民政局 :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
  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男女双方近期合影的大2寸照片3张;
  3、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若您仍有未解事项可电话咨询市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2639928。
  市民来电: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后,如果想了解自己个人账户的情况有哪些渠道可查询?
  市人社局:渠道还是比较多的,目前有:年底时到村委会公开栏上查询自己的缴费情况;二是参保缴费人员可打电话或直接到县区新农保经办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查询;三是在家通过上网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FJLSS.GOV.CN)中城乡居民保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四是还可通过目前正在整合的全省服务热线12333进行查询。我们还将不断拓宽渠道,更好地为广大参保老百姓提供更多便捷优质的服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