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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晓露】
市民来电:我与李某同居生了一个小孩。现在,我想和他解除同居关系,自己抚养孩子。但孩子是非婚生子,不知道我能否向对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律师:你可以向李某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你若和李某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由你抚养,则你完全可以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晚报记者 晓露
  市民来电:公司性质是生产制造业工业企业,公司使用车辆交的保险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市国税局:根据相关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因此,贵公司车辆缴纳的保险的车辆是用于生产使用,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后,对应的进项可以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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