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弃婴女抚养“妹妹”6年
姐妹俩至今没有户口
【发布日期:2017-01-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元旦前夕,当大家都沉浸在迎接新年的喜悦气氛中时,住在埭头镇武盛村风水亭尼姑庵的黄丽贞却很烦恼。她向本报反映:因为22岁的她和其收养的6岁妹妹至今还没有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医保等,给她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
22年前,尼姑庵前捡到弃婴
晨曦初上,乡间小道旁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尼姑庵的木门吱呀地打开,出来的人抱起婴儿……这就是22年前在风水亭尼姑庵上演的场景。据黄丽贞介绍,1994年农历7月18日,该尼姑庵的黄亚秋尼姑,发现一女婴被人抛弃在庵门前,而该婴儿还在襁褓之中,随身没有夹带如出生年月日类的字条。心地慈善的黄亚秋意识到女婴是被父母遗弃带,决定把其抚养成人,并为她取了姓名——黄丽贞。就这样,黄丽贞在尼姑庵一天天长大,她把黄亚秋当作唯一的亲人。 由于当年不知道要办理相关手续,黄丽贞的户口一直没有着落。而从黄丽贞上小学开始,黄亚秋也想到给她办理户口,但是跑了几个部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没有户口等原因,黄丽贞上完小学就辍学了。2008年黄亚秋去世,年仅14岁的黄丽贞十分伤心,对未来的生活也感到茫然不知所措。在当地热心村民的帮助下来,黄丽贞到当地一小作坊打工。
6年前,“姐姐”收养了“妹妹”
2010年5月的一天早晨,黄丽贞在庵内突然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她打开庵门看个究竟。在庵门前,一名女婴一直在哭。“哪家父母这么狠心,将小孩扔在这里。”看着怀中嗷嗷待哺的女婴,黄丽贞的怜爱之心油然而生,立即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把这个娃娃当成妹妹收养,无论生活多么困难!”黄丽贞将女婴抱回庵中抚养,并为其取名“佳滢”。“当年我才16岁,抚养妹妹有多苦只有我自己知道。”黄丽贞说,从此,她更加省吃俭用,和妹妹两人相依为命。看到她们生活清贫,乡亲们东家送件衣服,西家添条裤子,直到今日,她们穿的仍是大家捐赠的衣物。 一晃六年过去了,原本襁褓中的佳滢已经在村里上小学一年级,因为没户口,不能像其他学生一样办理学籍。而如今,姐妹俩最大的困境就是没有户口。“没有户口,我们姐妹俩不能参加新农合,我找工作处处碰壁,甚至连手机卡都买不了,而妹妹以后也无法参加中考。”黄丽贞说,每当想起没有户口这件事,其就很难过,年幼的妹妹也跟着她掉泪。
最大愿望,报上户口告别“黑户”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懂事的佳滢帮姐姐做家务。“妹妹一放学回家就帮着做家务,扫地,洗菜。”黄丽贞告诉记者,有一天她生病了,但硬撑着去上班。下班回家后,佳滢把一个水果递到了她面前……她们俩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比亲姐妹还亲。而妹妹一天天长大,一直没有户口,以后成长求学将是个迈不过去的坎。为此,她经常愁得夜里睡不着觉,“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我们能报上户口,早日告别‘黑户’。” “有关部门说她们俩没有出生证等材料不可能办理户口,而她们本身就是遗婴,当年父母也没有把出生证放在她们身上,哪能提供出来呢?”黄丽贞的朋友林女士对记者说,孩子本身是没有犯错的,可她们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很让人伤心。没有户口,影响黄丽贞姐妹的不只是工作、上学问题,甚至其人生可能一辈子都被一纸户口所阻碍。而为了户口的事,她和朋友帮黄丽贞姐妹俩在相关部门间来回奔走,却始终无功而返。 针对此事,秀屿区公安分局回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收留抚养弃婴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111号)文件精神,2014年市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秀屿公安分局于2015年根据区民族宗教局提供的宗教活动场所弃婴未落户人员名单进行调查,为60多名儿童解决了常住户口登记。根据群众反映的的情况,请其按规定先与民族宗教局联系,由民宗局统一造册登记后报公安分局进行调查。”
|
莆田推出4条“护学公交”
劳模进乡村 惠民暖人心
仙溪胜景 游福共享
荔城区北高镇:筑牢安全防线 打造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