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父母离婚,孩子如何改姓名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前不久,家住仙游的张女士来电向本报咨询:“如果孩子现在还没满6周岁,也未申报户口。因为父母离婚,孩子随母亲,需要给孩子改名改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如何办理?是不是要等报户口三个月后才能改姓名?”
  就此,警方回复:根据张女士所描述的情况,该孩子还未申报户口。而申报户口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人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有抚养权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另外,申报户口后即可申请该孩子的姓名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为:父母亲书面申请报告(须亲生父母亲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父母亲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亲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
  办理程序:6周岁以下的孩子申报户口后可以当场申请变更,无需再等三个月,且无需开村证明。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