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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是城厢区人,请问2017年度居民大病保险二次补偿,什么时候开始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报销有何条件?补偿比例是多少呢?
  城厢区人社局:根据《关于做好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16]101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医﹝2017﹞6号)等文件规定: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经咨询中国人寿,由于系统升级,2017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将于5月份开始办理。具体补偿标准是:参保人员当年度内,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超过1.5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90%予以补偿,每人最高赔付限额累计为33万元。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0594-227883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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