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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是西天尾镇东星村人,请问,我们兄弟分家,户口簿可否拆分?如何办理?另外,门牌如何处理呢?
    荔城区公安分局:如果该市民房子未拆迁可以分户。需要材料:原户主土地证、门牌证、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拆出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直系关系材料;户主也要过来派出所写申请同意子女分户。门牌办理问题请向民政局咨询。
    荔城区民政局 :如需办理门牌证,请提供产权证、已分户的户口簿、原门牌证、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169号民政窗口办理。

    市民来电:我公司购买的个人二手车,开具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用这张发票入账吗?还需要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市国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另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的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销售方销售二手车辆属于增值税应征范围,应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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