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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是荔城区人,我要咨询成年人可以改名字吗?如果可以改名,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情况下不能改呢?
  荔城区公安分局:户籍在本省已满18周岁的公民,本人可以根据意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名字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不予受理情形:1、因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的,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因犯罪被人民法院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3.、因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作出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4、.因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5、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6、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7、父母离婚后,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申请未满18岁子女姓名变更的,不予受理。
  读者来电:我和妻子在城厢区经商,老家是外省的。我们有营业执照,但没有交社保。而我小孩今秋将上三年级,如果想来莆田上学,可否在我们租住地就近入学呢?
  城厢区教育局: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转学的学生只有在转入学校所在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转学。但目前我区城区中心二年级(下学年三年级)没有空余学位,无法办理转入城区学校。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26777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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