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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小路】
市民来电:我的护照丢失了,如果要补办,需要哪些流程?要带哪些材料?
  市公安局: 护照遗失,如果是境外使领馆签发的护照,申请人需先到出入境窗口进行信息登记,在境外使领馆回函确认其身份后,再受理其申请;如果是我市签发的护照,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出入境窗口填写遗失声明后,直接申请护照补发。
  市民来电:营改增后客户按揭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开发产品前,收到银行发放的按揭款,应该如何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如需开票如何开具?
  市国税局: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方式确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义务时间确认问题,凡是购房合同没有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一律按预收款方式认定,实际收到预收款时开具编码为“602”、税率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按规定预缴税款,以纳税人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具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合同已经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无论是否在约定时间收到款项,均按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时间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预缴税款。
  2、房地产申报时,应将当期确认纳税义务的销售行为按适用的税率(征收率)申报应纳税款,将当期收到的预收款按预征率申报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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